清算、结算、交收有什么区别?

2024-05-19 16:52

1. 清算、结算、交收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交收,是指在证券交易的过程中根据清算的结果在约定时间内履约的行为。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

2、作用不同
清算,公司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
结算是社会簿记,其作用表现于:
1、便利商品交易,缩短结算过程和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加速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从而节省大量的流通管理费用,并有利于加强对市场货币流通的管理。
3、通过结算过程,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统计、反映和监督。
交收则是对应收、应付净额(保证证券与价款)的收付,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3、涉及的内容不同
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清算是结算的推广。清算=清分+结算。
清算是结算的推广。清算=清分+结算。
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结算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
交收,其实质是依据清算结果实现证券与价款的收付,从而结束交易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收

清算、结算、交收有什么区别?

2. 股票投资须注意啥

关于股票交易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有什幺区别?如何选择证券公司?
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不以赢利为目的会员制的法人机构,它向市场提供竟价交易场所,组织交易的实施,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投资者买卖证券应直接通过交易所的会员,也就是一般所说的证券公司进行。目前深交所的会员有三百多家,会员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有二千多家,分布在全国各地。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证券营业部。由于各营业部经营的时间、方式、服务的类型有所不同,投资者需要先作一定的了解,选择信誉好、服务较完善的证券营业部,切不可选择个别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私自设立的交易室。投资者在选择到合适的证券营业部后,应于该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协议书》。之前一定仔细阅读内容条款,弄清有关规定以免以后发生代理纠纷。
二、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可供买卖的证券有那些?
可供国内个人投资者买卖的证券有A股普通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基金,机构投资者还可从事国债回购业务;外国、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的普通人和机构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投资B股普通股。
三、需要入市投资应注意事项?什么是证券帐户卡?如何开立保证金帐户?
在入市交易前,首先应了解一下证券投资相关的知识,根据自己的投资和储蓄的需要确定投资额的大小,不应盲目入市。股票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其中可以在股市上涨时获取收益,也可能蒙受损失。投资应根据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品种及数量。
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股东帐户卡。深圳帐户卡共有8位数字,不足8位数的可在首位数前补足“0”。交易所的股份登记系统和证券营业部的柜台系统将根据股东帐户卡号登记持卡人买入的股份。它是投资者买卖股份、查询及办理其它相关业务的必不可少的凭证。办理帐户卡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深圳的投资者还可直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及招商银行的代办点办理。合资格法人开户则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帐户卡则需到本所直接办理。
保证金帐户是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资金户口。投资者选定证券营业部后,该部将为其设立保证金帐户。开设保证金帐户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
2、证券代码卡;
3、证券营业部指定银行存折;
4、代理协议书。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不容许信用交易,投资者不得发生透支(买入资金不足)及卖空(卖出股份不足)等行为。
四、交易所的营业时间是怎样的?
交易时间是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或主管机关宣布的休市日除外。
竟价时间在交易时间内,集合竟价:上午9:15 至9:25连续竟价: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至3:00
五、买、卖上市证券应注意的事项?
投资者买卖这些证券时,应注意不同品种的报价单位。A、B股以股,基金按基金单位。在委托买卖证券时,通常以“手”为委托单位。A股、B股及基金的一手为100股或100元面值。委托买入量为每手的倍数。如有低于一手的零股需要卖出,则需一次性委托卖出,不能分次委托。债券现货和回购每手为1000元面值,可转换债券每手1000元面值。
另外,基金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新老基金有少许不同。一些新上市的基金或称为证券投资基金,买入、卖出均须按整手委托。从1996年12月16日起,A股、B股和基金实行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证券的最高或最低交易价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10%,实施特别处理的幅度为5%。超过这一限制的交易委托无效。
六、股票交易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体现在交易市场上,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三公”准则得以具体体现。在撮合过程中,成交顺序为: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
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
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大户小户,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
七、怎样申购新股?中签号应该怎么查询?
购买证券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购买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二是在发行市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级市场认购新股。每一股东帐户卡申购上限根据发行量的不同有各自的规定,申购前应查询发行公告的相关规定。
八、什么叫分红派息?
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后,即成为该公司股东。作为股东,有权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公司通常每年向股东派发一次以红股或现金形式的收益,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投资者应得的红股及现金将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记入其股东帐户及保证金帐户。
配股该怎么认购?配股除权价格如何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股东配售股份,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记录在册的股东均享有公司按一定折扣认购公司股份的权利。配股权证是这一权利的具体记录,它将在股权登记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记入股东帐户内。股东可以选择认购所配股份也可放弃。如需认购配股,可在股份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报盘缴认购,款项由该部负责划转。缴款期限、配股交易起始日等信息可查阅公司所刊登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配股缴款期,过 期后如未认购则被视为自动放弃。
配股除权价格的确定要根据发行公司配售情况来计算。一种情况是公司所有股东都参加配股,则配股除权价计算公式为:
配股除权价=(除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另外一种公式是: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原总股本+本次发行价*增发股本)/(原总股本+增发股本)。
这表示,参加配股的只是部分股东,国有或法人股股东放弃部分配股权。因此,投资者在计算时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区别情况加以计算,以便作出合理的投资选择。
九、如何挂失证券帐户卡?
如果证券帐户卡遗失或被盗应该立即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开户机构申请补发。在深圳本地,可到深交所登记部柜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开户点办理该项业务。如身份证、帐户卡同时遗失,补办时需持派出所出示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到开户机构更换新的帐户卡。如委托他人代办挂失、换卡最好使用公证委托。更换的帐户卡号为一新的8位数字。在原股东帐户卡下登记的股份将被转移至新帐户下。
十、如何办理转托管?
在深圳市场,一个股东代码可以在多个营业部买卖股票。但在哪里买入则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如想卖出则必须通过该部。如想在另外一个证券部买出所持股份或想更换证券部则需要办理转托管手续。
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资金帐户卡到原托管证券营业部提出转托管申请,转出证券在办理转托管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便可到达指定转入的证券商处。从这一天起投资者便可在转入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投资者可将其名下所有证券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转出部分券种或某一证券的一部分。另外,在当天交易时间内转托管报盘允许撤单。注意:权证及国债不能转托管。
十一、证券的结算交收期都是一样的吗?
证券由于其品种不同,结算交收期是不一样的。A股、基金、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的交收期是T+1日,B股为T+3,国债现货交易当日买入后可当日卖出。“T”指交易日,T+1交收系指所完成交易的证券在交易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实际完成股份和资金的兑付。
十二、如何查询自己的帐户资料?
投资者可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到开户证券营业部查询股份、资金及其它相关信息,还可通过所在地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向本所查询。
十三、如何查询其它信息?
深交所设立服务专线电话,受理对外查询内容包括:
1、每日信息公告
2、停复牌信息
3、会员基本资料
4、上市公司年报内容等。
请注意:服务专线不受理投资者电话、信函查询股份余额及成交记录。
十四、买卖证券的费用如何?
下表所列为A股普通股、企业债券、国债、基金收费标准。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买卖证券的费用有最低标准。深市交易(A股)最低收费为每笔5元。

3. 股票初级入门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步:了解证券市场最基础的知识和规则第二步:学习投资分析传统的经典理论和方法第三步:在前两步基础上,对股市投资产生自己的认识,对股价变动的原因形成自己的理解和理论第四步:在自己对证券市场认识和理解的指导下,形成自己的方法体系和工具体系以及交易规则第五步:找一款模拟炒股游戏,深临其境体味股市风险
股票学习视频+电子书籍等百度云网盘资源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musSpG-I3KDHiX-pSE5HQ
?pwd=2D72 
提取码:2D72
本资源内容包罗万象包含:股票基础、股票,炒股实战、基金,基金定投、基金投资、投资,理财,财务管理,老板财务管理等各类方向网课和其他书籍文档等学习资料整理汇总。

股票初级入门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4.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和交收问题?

  首先 你证券账户资金余额为0,你想买入股票,现在需要银证转账,把钱从银行账户转入你证券资金账户,你要买002167三千股,每股25元,那么你需要转入资金账户,差不多76000元,这样方便点,股价轻微变动你差不多都能买上,涉及证券交易佣金,所以要多转入点!     无论你买卖,期中资金只会涉及2个地方,一个是证券账户,一个就是你的银行卡,你的钱就存在于这2个地方!   至于登记结算公司, 交易所,客户管理账户,这些都不是你需要关心的,好好签好三方存管就行了!   银行结算账户,你的是指你的银行卡, 证券公司的他们有专门的银行结算账户和客户管理账户


  三方为投资者、券商、银行。   “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   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银行管钱了,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   第三方存管模式下,XX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XX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   通俗一点说,也可以认为,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换句话说,是将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银行,由银行代为完成。   服务特色:   1、开户便捷:客户在券商处开立帐户后,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自助激活;   2、划转灵活:网上银行划转一目了然,电话银行、券商渠道多重选择自由划转;   3、资讯及时:我行证券频道信息丰富及时,网银提供实时行情查询;   4、资金安全:资金由银行监管,投资更放心;   常见问题解答 1、“第三方存管业务”和传统转帐方式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不同点:   1.客户保证金由过去的券商管理,转为由现在的银行管理;   2.投资者保证金存取须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证转帐进行,证券公司柜台不再受理现金存取和银柜转帐;   3.客户可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券商营业部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等多种方式办理保证金存取。   相同点:   客户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   2、如果原有客户曾以浦发银行借记卡开通银证转帐服务,在成功转换为第三方存管模式之后,若客户没时间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是否会影响证券交易呢?   答:对于成功转换为第三方存管模式的原有客户,不影响其现有存量保证金的证券交易,但客户需在规定期限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营业部有权暂停其“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办理上述协议签订手续的时间与规定期限,营业部将另行公告通知。   3、如果原有客户之前只开通其它银行银证转帐服务或未曾开通银证转帐服务的,但营业部将其上线至浦发银行第三方存管系统,若客户没时间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是否会影响证券交易呢?   答:不影响原有客户现有存量保证金的证券交易,但由于客户未进行第三方存管签约确认,不能够直接进行保证金存取,首次存取保证金前必须到开户营业部及浦发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确认手续。   4、“非第三方存管的银证转帐”和其他存取保证金方式还能用吗?   答:实施“第三方存管”后,客户原来与各银行开通的“非第三方存管的银证转帐”业务将全部停止使用,客户在成功转换为浦发银行第三方存管模式或办理浦发银行第三方存管签约确认手续后,使用浦发银行的“第三方存管”业务才能进行保证金的存取。   5、客户能否同时选择多家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呢?   答:不行。客户只能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但客户可以随时对存管银行进行变更。   中国大陆自2007年6月开始实施

5. 证券中的资金交收是什么意思

证券交收,根据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的行为,一般指买方支付一定款项获得所购证券,卖方交付一定证券以获得相应价款。
一般情况下,通过证券交易所达成的交易需采取净额清算方式。净额清算又称差额清算,指在一个清算期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价款的清算只计其各笔应收、应付款项相抵后的净额,对证券的清算只计每一种证券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

扩展资料
货银对付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通俗地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根据货银对付原则,一旦结算参与人未能履行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义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可以暂不向其交付其买入的证券,反之亦然。货银对付通过实现资金和证券的同时划转,可以有效规避结算参与人交收违约带来的风险,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安全性。
国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在权证、ETF等一些创新品种实行了货银对付制度,但A股、基金、债券等老品种的货银对付制度还在推行当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收

证券中的资金交收是什么意思

6. 股票的操作流程和交易规则?

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开户 
股票交易手续费用有:印花税、交易税和佣金 
每一笔交易收取印花税千分之三。 
佣金千分之二至三,最高三(有的券商略低)。各券商标准不一,网上和现场不同但相差不大,一般现场交易共千分之四左右的费用,双向收取,共约千分之十。网上交易佣金一般都在千分之二以内(各券商不一) 
沪市还收取每千股内一元的过户费,累加 
交易时,先给出委托价,笔数。然后等到股指到达你的委托价,如果你委托笔数较大,那末一般挂单都会成功

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7. 证券的清算交收规则一样吗?

不同证券品种,清算交收规则不尽相同。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和权证是T+1日交收,B股是T+3日交收。

证券的清算交收规则一样吗?

8.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第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参与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结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与结算参与人签订委托结算协议,委托结算参与人代其进行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制定并公布结算协议和委托结算协议范本。第四十二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办理资金划付业务。结算银行的条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第四十三条 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办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第四十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证券集中交收账户和资金集中交收账户,用以办理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申请开立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用以办理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同时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应当申请开立自营证券、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证券、资金交收账户分别用以办理自营业务的证券、资金交收和经纪业务的证券、资金交收。第四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应当根据业务规则作为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以结算参与人为结算单位办理清算交收。第四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参与多边净额结算的结算参与人签订的结算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对于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证券交易合同,该合同双方结算参与人向对手方结算参与人收取证券或资金的权利,以及向对手方结算参与人支付资金或证券的义务一并转让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二)受让前项权利和义务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享有原合同双方结算参与人对其对手方结算参与人的权利,并应履行原合同双方结算参与人对其对手方结算参与人的义务。第四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多边净额清算时,应当将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轧差计算出应收应付净额,并在清算结束后将清算结果及时通知结算参与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进行清算。第四十八条 集中交收前,结算参与人应当向客户收取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并在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留存足额证券和资金。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划付,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办理。第四十九条 集中交收过程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交收时点,向结算参与人收取其应付的资金和证券,同时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交收完成后不可撤销。结算参与人未能足额履行应付证券或资金交收义务的,不能取得相应的资金或证券。对于同时经营自营业务以及经纪业务或资产管理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如果其客户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动用该结算参与人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完成交收。第五十条 集中交收后,结算参与人应当向客户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划付,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办理。第五十一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结算业务规则中对结算参与人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集中交收以及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收期限分别做出规定。结算参与人应当在规定的交收期限内完成证券和资金的交收。第五十二条 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原因导致清算结果有误的,结算参与人在履行交收责任后可以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予以纠正,并承担结算参与人遭受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