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

2024-05-18 17:05

1. 美国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

  长期以来,许多华人担心携带大量现金入境美国,如果如实申报,将会遭到美国海关的刁难及收取税费,多数选择隐瞒不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根据《货币与国外来往报告法令》,美国政府并未限制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但若携带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现金,出入境时必须如实申报,入境旅客可填写海关入境申报表(FinCEN  Form 105)。这项现金申报只是旅行登记程序,不会产生任何税费,申报后的现金也可自由使用。  如果携带现金超过1万元且未如实申报,海关将会依法没收。如果申报的现金数额和被抽查发现的现金金额不符,携带者将可能面临现金全数没收及处罚的民事处罚,严重者还可能面临现金走私的刑事罪名。如果现金被没收,携带者可在30日内进行上诉,通过提供文件,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法用途,要求海关部门退还现金。但从申诉到最后退回现金款项的过程一般需要数个月的漫长时间,而写携带者将可能被列上黑名单,在日后出入境时可能遭遇海关的重点抽查。     一对中国留学生去年因携带数万现金入境美国未申报,在机场遭海关当场没收。今年,当两人结婚后申请旅游签证赴美时,却因不良记录遭拒签。
   
   这对中国留学生去年在芝加哥一所大学上学,男同学在校时遇车祸留下病根,因此在去年初入境时两人携带三四万美元现金用来治病,放在一个手提盒子内由男同学拎着入境。结果因未申报,被海关查出后,当场没收。后经多方努力,海关同意退80%的钱,另外的20%做为罚款上交国库。二人在美国没多久因家中有急事返回并结婚。
   
   日前,他们在重新递交旅游签证申请时,不仅男同学被拒签,连女同学也被拒签,而美使馆给出的理由是因为他们有不良记录而被拒。
   
   出国移民网提醒大家:带大额现金入境美国没有申报,不仅有可能被当场没收,以后来美国分分钟还可能被签证官拒签。像我们赴美生子的爸爸妈妈们,一般入境时会携带大量现金,一定要记得申报!
   
   以往,华人带大额现金闯海关没申报其实并不少见,而他们的结局也“杯具”......
   
   带200万现金,纳税后少一半
   
   2015年12月,一位来自香港的吴先生抵达洛杉矶,携带200万元现金。但为了不让这笔巨额曝光,在填报随身携带物品和财务申报单时,他只填写了5000元现金。入境时,恰好遭遇海关抽查。海关表示,这笔资金没有如实申报,按照规定,海关有全额没收的权利。一听200万现金要泡汤,吴先生吓坏了,赶紧打电话四处求救。经辗转反复再三沟通后,海关表示,虽然可以不没收现金,但吴先生需要纳税。海关解释,以吴先生最初申报的金额5000元计算,他在飞行过程中,创造了199万5000元“收入”,而这笔收入是在美国领空创造的,自然需要为美国纳税。按照美国联邦税率40%以及入境的加州12%的州税,吴先生总共要纳税52%,即103万9740元。
   
   委托亲友分拆大额现金入境未申报被起诉
   
   2011年,住在弗吉尼亚州的闽籍华人女子王女士委托亲友把6万美元现金分批次未申报带回美国,并陆续存入银行,却被执法部门查获。弗吉尼亚检方以资金来历不明对其提起诉讼,并要没收这6万多元现金。
   
   王女士表示,两年前,在中国大陆的母亲把房子卖了,她分到6万多元,因不想入关时申报,她委托亲友分批带入,每次都在1万元以下,再分次存入银行。王女士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日前收到检方的起诉书,因存入银行的资金来历不明被起诉,6万多元面临没收。王女士表示,不论是钱带进美国还是存入银行,每次都在1万元以下,她很疑惑,为何还会被查出且惹上官司。
   
   在美国,这种行为构成“构造交易”罪,银行必须把此作为可疑活动作出呈报,而且不会通知客户。而对于这些呈报,当局将会一一查看,客户本来不想引起注意的举动,结果弄巧反拙。

美国出入境可携带的现金额度

2. 出国 携带现金有限额

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携带证》。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应该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上述部门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据了解,对个别采取隐藏、伪报、瞒报等方法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旅客,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补充: 海关规定每人最多可以携带人民币20000元或折合5000美金的等值外币,超出部分需要向海关书面申报,请尽量不要超过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面临征税、罚款或没收。

3. 现金出境限额

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境,最多不能超过人民币2万元。法律依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第七条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现金出境限额

4. 出境携带现金额度

携带人民币进出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关于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来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携带外币出境:      1.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2.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3.携带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携带外币入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