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什么时候实施?

2024-05-19 05:54

1. 国家医保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什么时候实施?

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暂时是不可能实施了。因为在今年的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已经对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给出了官方的答复,这个文件的名字叫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该文件中讲到,由于新冠疫苗的接种人数实在是太多了,如果全部医保报销的话,将会给我国的医疗财政增加严重的负担。
最关键的是,前期我国在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工作中投入了巨大的资金,至今为止,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费用已经达到18.47亿元,其中医保的支付金额就达到了12.32亿元,所以国家对新冠疫苗的医保报销实在是无能为力了。其实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做出这样的决定,我是完全理解的。虽然新型冠状病毒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现在仍然还需要继续与新型冠状病毒作斗争,国家在治疗新冠病毒的工作上还需要花费很多的资金,我们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于情于理都应该为祖国的财政支出减轻负担。
其实新冠疫苗的价格还是相对不贵的,就目前疫苗的价格来看,每支疫苗的价格在500元左右。新冠疫苗的接种者需要打两针疫苗,这样算下来的价格大概在1000元左右。这两针疫苗可以同一天打完,左右胳膊各一针就可以了,也可以在打完第一针后间隔28天再来打第二针。接种者打完疫苗之后,要多注意休息,千万不要做剧烈的运动,有些接种者可能会出现低热的症状,这时候不要过于紧张,多喝一些温开水就可以了。
虽然现在新冠疫苗暂时不能医保全额报销,但我觉得总有一天会实现的,并且我相信国家医护人员还会研究出效果更好的新型冠状疫苗,那时候疫苗的价格肯定是老百姓都能接受的。

国家医保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什么时候实施?

2. 医保局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谣言还是事实?

最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这一说法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暂时不会对新冠疫苗实行医保全额报销,看来最近网上流传的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是谣言并不是事实。
2020年给全世界带来了一场严重的灾难,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由于这种病毒的传染性非常强并且传播速度非常快,导致很多人都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这种病毒给我们带来的伤害是十分致命的。有近一半的人都死在了这场病毒中,就算有幸治好了,新型冠状病毒的痊愈者也会有严重的后遗症。由此可见,新型冠状病毒的毁灭性是非常恐怖的。
目前在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努力下,这场病毒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我国也已经研究出了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这种疫苗经过多人实验证实了它对病毒的免疫作用,并且这种疫苗的成功率高达90%以上,也就是说有了新冠疫苗,大家也就不会再怕新型冠状病毒了。但是这种疫苗的价格还是不低的,每支疫苗的价格在几百元左右。新冠疫苗接种者需要打两针,它的打法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可以是左右胳膊各打一针,第二种打法是是在打完第一针的28天后再来打第二针。这样算下来的话,新型冠状的接种费用大约在一千元左右。这个价格对普通家庭而言,还是不便宜的。
前段时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中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个“关于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这个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但是在今年的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关于这个建议给出了答复,由于需要接种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而且疫苗的价格比较贵,这样会给国家的财政支出带来巨大的负担。并且国家在前期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所以希望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3. 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作何回应?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国家医保局于9日作出回应给出了答复,称新冠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当前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满足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预防性项目。

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自发生以来,因其传播速度快,感染力强,具有潜伏期,对本身有疾病的、抵抗力弱的人易被感染,且死亡率相对而言会高,治疗费用很高。我国自武汉发生疫情以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对抗疫情,对确诊的病人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患者治疗费用实施医保结算后剩余部分由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患者自费的费用特别少,为我国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从国家医保局给出的数据来看:截止2020年7月19日,我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设计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而2019年我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款仅800元左右,还是比较低的。与此同时因为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人数太多了,需要的总费用更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从国家医保局的答复来看,由医保全额承担疫苗费用确实是不太合理的。就目前我国人均收入情况来看,个人自费疫苗费用还是可以负担的起的,确实有困难的贫困人口国家还是会给予相应的补助,让人人都能接种。我相信大家也会尊重国家的决定,按国家最后的决策来。

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作何回应?

4. 新冠疫苗能否纳入医保报销?

不纳入。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日前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 ,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另外,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按照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外,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扩展资料
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险还是以基本医疗需求为主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
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周刊—国家医保局: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5. 新冠疫苗能否用医保报销?


新冠疫苗能否用医保报销?

6. 新冠疫苗能否用医保报销呢?


7. 新冠疫苗究竟该不该全额报销?

新冠疫苗不应该全额报销,根据现在的法律来讲,只有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负责,非免疫规划疫苗还是自行负责的。而预防性疫苗,也是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疫苗明显属于预防性疫苗,根据现在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新冠疫苗不应该被全额报销。只不过这个疫苗对全国人民显得都有好处,看起来挺不错,实际上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1、从法律角度来说人大代表建议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这个建议看似对全国人民都有好处,实际上是有些“道德绑架”的意思。从我国的法律来讲,这个建议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而现在的基本医保暂行办法中也有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冠疫苗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同时也属于预防性疫苗。

2、国家医保局回应国家医保局给出了明确回应,这个回应中有很多具体的数字,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涉及医疗、医保支付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医保在疫情期间解决了大部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问题。加上现在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水平较低,所需费用的总额,已经超过了医保的承受范围。也就是说医保能做的已经全都做到了,再强迫它去做其他事情,就有些强人所难。以医保现在的能力,也做不到这些。

3、解决办法虽说不可能全额纳入医保,但是医保局也表示,会对这个问题进入深入研究。之后会跟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考虑一下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新冠疫苗能降低一些价格,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也是有很大好处的。

新冠疫苗究竟该不该全额报销?

8. 新冠疫苗能否纳入医保报销

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局答复

  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答复称,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答复》写道,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依据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答复》称,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在《答复》结尾,国家医保局指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