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津贴需要交满一年社保吗

2024-05-18 22:12

1. 杭州生育津贴需要交满一年社保吗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需要员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且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况,那么可在缴纳社保地区生育生育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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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津贴需要交满一年社保吗

2.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杭州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个人基本工资乘以产假,然后再加上顺产报销的费用进行计算。比如:个人工资基数为3000,顺产的,三个月产假。拿到手的生育津贴=2400+3*3000=11400。比如个人工资基数为3000,顺产的,三个月产假。共拿到手为2400+3*3000=11400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4、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5、流产每人次1000元。杭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4、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储汇。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2、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3、退休人员在每月5号之前申报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于当月15号拨付到养老金社发帐户,每月5号之后申报的,次月给予处理拨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4.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即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五条 拒绝、阻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比如个人工资基数为3000,顺产的,三个月产假。共拿到手为2400+3*3000=11400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4、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1000元。
一、杭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
二、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三、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6. 杭州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一、杭州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比如个人工资基数为3000,顺产的,三个月产假。共拿到手为2400+3*3000=11400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4、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1000元。
杭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2、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3、退休人员在每月5号之前申报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于当月15号拨付到养老金社发帐户,每月5号之后申报的,次月给予处理拨付。
二、单位生育津贴多少钱?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三、惠州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1、根据现行惠州生育保险政策和惠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含5月1日)后生育的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现行惠州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生育津贴总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4、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奖励假80天不纳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

7. 杭州生育险多久能用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杭州生育险多久能用

8.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生育津贴按享受产假128天计发(含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计划生育手术津贴:1.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2.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3.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4.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第五十八条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第五十九条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应计发天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生育津贴: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享受产假128天计发(含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1.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2.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3.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4.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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