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2024-05-09 06:09

1.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200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
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从200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也就是说,不仅个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人的身份证件,需要采用实名制。即使是代办人帮忙办理个人账户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2.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2000年开始的。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为护照。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实名制,近年来开始兴起的身份证明制度。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提供真实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填写真实的户籍姓名。最初启用实名制,源自网瘾低龄化,继而开始试水。紧随着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虚拟身份的交易日益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实名制渐渐成为一项社会管理的必要补充措施,其实施很大程度上带来了网络安全,甚至起到人们财产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另一方面其对个人隐私可能的侵犯,需要社会管理者不断深入探索研究。

3.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200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
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从200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
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也就是说,不仅个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人的身份证件,需要采用实名制。即使是代办人帮忙办理个人账户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办理银行卡要求实名制是哪一年开始的?

4. 银行存钱实名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
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六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扩展资料:
一、银行存钱实名制的实行途径:
1、以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二、银行存钱实名制的相关规定: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落实账户实名制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和匿名账户;建立个人银行账户的跟踪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变动情况;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及责任制,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和检查。
各银行应加强对存款人的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存款人信用记录档案,对于不正当使用银行账户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存款人,银行有权实施更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逐步实现同一存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在行内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账户下办理多种银行业务。
在严格遵守对存款人身份认证基本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对不同的存款人确定差别身份认证标准,并按照账户余额、交易频率、交易金额及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存款人开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开户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储蓄存款实名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5. 银行存款实名制开始时间

2000年4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储蓄实名制。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内容:1、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4、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5、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扩展资料: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为护照。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实名身份证件的通知内容:
1、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户口簿、护照。
2、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还包括: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
3、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在有关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可以是中国护照。
4、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
其实名身份证件除护照外,还可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银行存款实名制开始时间

6. 银行开户实名制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银行开户实名制从2000年开始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5、外国公民,为护照。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我国建国六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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