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保税区进口货物,但不需要付汇货款
您好,从保税区进口货物,但不需要付汇货款是合理的。因为根据《保税区仓库管理新规定》:区内企业对境外支付货款或向境外出口保税货物,无需办理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核销。[握手]【摘要】
从保税区进口货物,但不需要付汇货款【提问】
您好,从保税区进口货物,但不需要付汇货款是合理的。因为根据《保税区仓库管理新规定》:区内企业对境外支付货款或向境外出口保税货物,无需办理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核销。[握手]【回答】
您好,如果必须让咱们付汇的话,那么咱们需要知道付汇需要:报关单、进境备案清单、身份证、合同等。手续口岸一般贸易清了报关单才能付汇 保税区清关的话只需要有备案清单就可以付汇了。 [握手]【回答】
2. 进口货物不要付汇,进口报关时按一般贸易进口的,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
我没有找到3-30万这一条款。
相对符合的也只有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但我个人认为你的行为并不造成任何坏的后果。外管局也是够阴的。
真的要罚你可以向海关申请改单,或者就直接付汇吧,到时候再通过其他途径让国外汇过来。
3. 关于进出口,贸易方式,保税区等等相关的问题,请专家解答!
同二楼有部分不同意见:
1.背景2中为什么使用内销贸易使他们公司的成本增加了?增加在哪里?
背景3中他们的建议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吗?对我们有什么不好吗?
--你的客户做的应该是加工贸易,很多企业认为增值税可以退税,实际都不可以,增值税可以抵扣,最终仍会收取,不论是否进口还是内贸.成本的增加主要视乎同你交易的价格及相关商品的退税率和关税率.如果你们没有出口的经验和更多出口计划,建议不要使用,因为仍有很多外汇甚至商检等手续需要办理会有一定的成本及后期的费用产生.可同你客户商谈适当调低单价至一个合理的价格
2.如果我司用一般贸易出口,是出口到珠海珠澳工业园吗?这和直接出口到境外有
区别吗?
--没有太大区别,入珠澳工业园视同出口
3.如果我司用一般贸易出口,那么珠海客户到底应当付我司多少钱?是以RMB支付
未税单价?还是以RMB支付完税单价?还是以外币支付RMB完税单价?
--以成交币制按完税价报关及结算
4.RMB订单是否需要重新取代为外币订单?
--现在海关有RMB结算外贸进出出口试行,你可以向海关了解一下你公司是否符全要求.
(我们现在有很多进口都是用RMB结算的)
5.如我司用一般贸易出口,我司还应当开增票给珠海客户吗?如果不用开,
那么我司的增值税是如何缴纳的?如何确定我司可以退税?
--不用,有专用出口发票,需在国税局申领
出口后凭海关出具的退税联申请办理退税
6. 如果珠海客户以外币支付了我司RMB完税单价那么多的钱,这些钱我司可以
全部自由使用吗?还是只能使用未税金额部分而有17%的税额部分不能使用?
--在出口收汇核销后可以全部自由使用
4. 关于进出口,贸易方式,保税区等等相关的问题,请专家解答!
三方贸易涉及关境内企业(也叫区外企业),保税区内企业和外商三方.
货物由关境内企业(也叫区外企业)销售给保税区内企业再由保税区内企业销售给外商.这其中保税区内企业一般扮演着代理的角色.
货物流程是从区外到区内保税仓再经由班轮运至国外.
报关流程为:
1,同时向保税区内企业所在地监管海关进出口科"一进一出"(关境内企业申报出口,提供发票,装箱单,三方合同,报关委托书,核销单以及海关另外要求的单证;保税区内企业申报进口,提供的单证与关境内企业提供的相佛,不需要核销单,注意经营单位抬头.)
2,保税区内企业向所在地监管海关进出口科申报出口,提供发票,装箱单,三方合同,报关委托书,出口货物三联单等单证.
因为关区以及电子化程度的不同,在单证的提供上会略有区别,具体请咨询代理报关行.
5. 国际贸易实务题 请教
已知:以CIF价格条件合同总金额为10000美元,规定按合同金额的110%投保平安险,保险费率为1%,则:保险金额=10000x110%=11000美元,应交的保险费=11000x1%=11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