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4-05-18 13:05

1.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参保范围包括:
  (1) 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
  (2) 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
  (3) 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350元,政府按照每人每年61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 2023年城乡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将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医保部门提醒,还未参保或缴费的市民及时缴费,如果错过缴费期,2023年将无法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云浮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城乡居民可直接使用电子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医保部门介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无门槛,不论城乡居民身体条件好坏、年龄大小均可参保;凡具有云浮市户籍或取得云浮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云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陈宏辉:“我市城乡居民可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新参保、2022年度没有参加居民医保、已退出的救助对象,或没有查到应征信息的城乡居民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指定受理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还没有参保的城乡居民,请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3.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医保缴费截止时间
开始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线上征缴将于10月1日开始,预计11月1日开通线下银行网点缴费通道,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缴。
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即2022年缴费,缴纳的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
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适老化水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仍然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可通过社区、村以及银行网点(银行网点预计11月1日开通缴费通道)代办完成;线上可通过皖事通、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指尖办理。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4. 202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2023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是2022年9月1号开始。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17284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87.29%,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5.7%。根据上级医保政策文件精神,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其他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5. 202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202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别。有的地区自2022年9月就开始了缴费,而有的地区是11月才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大多数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部分地区截止缴费时间是在12月20日至12月25日之间,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一般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可参保缴费。

202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2023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线上征缴将于10月1日开始,预计11月1日开通线下银行网点缴费通道,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缴。
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即2022年缴费,缴纳的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
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适老化水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仍然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可通过社区、村以及银行网点(银行网点预计11月1日开通缴费通道)代办完成;线上可通过皖事通、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指尖办理。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2023

统一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统一集中缴费期:原则上,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1、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
2、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
3、在统筹地区居住的常住人口,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在本统筹区与其他统筹区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起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3、2023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610元、个人缴费380元,共计990元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4、在职工医保中断缴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5、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2023

8. 202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各地不同,有些地区9月就开始缴费了,而有些地区是11月开始,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根据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6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