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经济

2024-05-19 02:59

1.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经济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经济

2.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介绍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1洋浦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南西北部的洋浦半岛,现有面积31平方公里。200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洋浦保税港区,面积9.206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2.3平方公里已封关运作)。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了开发区四至。2013年10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儋州市三都镇整建制划入洋浦管辖,洋浦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人口10万。1洋浦经济开发区地处泛北部湾中心区域,北与广西隔海相望,西与越南一衣带水,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周边20多个港口距离200海里左右,是北部湾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是我国距离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和中东石油最近的石油化工及油气储备基地,是中东、非洲油气进入中国的第一个节点。

3. 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哪个市?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省直辖地级行政区,不属于地级市管辖。
洋浦经济开发区在海南西北部的洋浦半岛,截至2019年8月,总面积31平方公里,行政地级正厅级,是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2019年,全区总面积115平方公里,辖3个区,27个村(社区)。
2019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增速6.7%。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亿元,增长16.7%,固定资产投资46亿元,增长11%。

水文
洋浦北部湾海域面积辽阔,且水域较深,分布着大小20多个海湾,岸线约150公里,其中深水岸线70多公里,可建万吨至30万吨码头80多个,最大泊位可达30万吨级。洋浦湾内平均水深11米,最深处达24.6米。3万吨级船舶可不受潮水影响自由进出。

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哪个市?

4.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行政区划

2009年3月,原干冲区、新英湾区和新都区三区合并为新干冲区。2013年10月9日,三都镇并入洋浦经济开发区。  2015年1月新干冲区行政区划调整,分设干冲区和新英湾区。  2015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辖干冲区、新英湾区和三都镇。

5. 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哪个市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省的地级行政区,不属于其他市管辖。
洋浦经济开发区地处泛北部湾中心区域,北与广西隔海相望,西与越南一衣带水,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北部湾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
洋浦经济开发区地处海南岛穹隆构造的边缘,介于雷州半岛至海南岛北部自流水盆地的南沿地带,属台地地貌,地面起伏不大,海拔大都为10-20米。台地基底地层为“湛江组”砂黏土构造,其上覆盖厚度不等的玄武岩,建筑承载力较高。地质构造运动少,现代海岸线稳定。

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哪个市

6.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地理环境

 洋浦半岛三面环海,海域面积辽阔,且水域较深,东南24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着大小20多个海湾。洋浦湾内可建港岸线长6.6公里,可建20多个万吨级泊位,最大泊位可达10万吨级。海岸地质稳定坚固,航道近岸且深。湾内水深平均11米,最深处达24.6米,2万吨级船舶可不受潮水影响自由进出。

7.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社会事业

 供水排水洋浦周边有松涛水库(最大库量33亿立方米,正常库量26.1平方米)和春江水库(可扩充上亿立方作为补充水源)。其中,松涛水库至洋浦的供水工程(一期)已经完工,供水能力为25万立方米/日;二期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供水能力为45万吨/天,计划于2015年底建成供水;日供水5万吨的自来水厂也已建成投入使用。这些水源足以保证洋浦日常生活和发展工业的需求。区内排水、排污地下主管网已基本形成,大型项目排污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 供电洋浦现有一个44.4万千瓦的燃气电厂,与海南省电网联网。电厂规划最终规模为135万Kw,可以承担开发区较大的工业用电负荷。同时,还有42万千瓦的企业自备电厂,建成三级配电系统。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社会事业

8. 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扩大对外开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经济特区内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实行特殊优惠政策,进行经济开发开放的特定区域。

  洋浦经济开发区及区内设立的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以新型临港工业和港航产业为主导,相应发展物流及能源、原材料国际储备交易、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建设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第四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可以根据开发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在体制机制、产业政策、吸引投资、对外贸易、港航发展、金融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改革开放先行试验区的作用。第五条 投资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的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洋浦管委会),代表省人民政府对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及省人民政府划定的邻接海域,实施统一管理;协调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设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机构的工作。

  洋浦管委会对属地管理事务,行使设区的市和县级行政管理权。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授权洋浦管委会行使省级行政管理权。

  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有关规定将其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委托洋浦管委会行使。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积极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洋浦管委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儋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海域使用、居民搬迁安置等方面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第九条 洋浦管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在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内,调整机构及人员编制,报省编制主管部门备案;并可以根据吸引人才的需要,实行特殊的人事管理制度。第十条 洋浦管委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预算管理。其财政收支实行单列的综合预算,不列入省本级;省本级预决算报批时,附列洋浦预决算。第十一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由洋浦管委会组织编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需要,可以将洋浦经济开发区外一定数量的土地纳入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实行规划控制。

  洋浦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洋浦管委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第十二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土地成片开发主体企业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洋浦管委会的决策,负责开发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洋浦管委会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土地成片开发主体企业应当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

  洋浦管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增强招商实效,保障招商项目的落实。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三条 洋浦管委会负责组织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第十四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当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高起点、高水平发展临港工业,集约发展油气化工及其他重化工、精细化工、新能源、制浆造纸、修造船、海洋工程设备等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工业和与洋浦经济开发区产业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

  鼓励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优惠。第十五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当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支持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和加工基地及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和海洋能源利用等新兴产业。第十六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当加强现代化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水航道疏浚工程、大型深水集装箱码头、公共原油码头、化学危险品码头以及大型散货码头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