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如何进行预收货款的备案?收到预收款30天之内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吗?谢谢赐教!

2024-05-19 03:18

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如何进行预收货款的备案?收到预收款30天之内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吗?谢谢赐教!

1、预收货款如何报告?你可以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中的“常用下载”项下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1.1版本),下载后仔细看看。
这里面对你所问的问题,有详细解释。2、收到预收款30天之内必须进行网上申报!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如何进行预收货款的备案?收到预收款30天之内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吗?谢谢赐教!

2. 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5月初进的预收货款,预计6月30日出口已超出30天。

老的要做注销,而且要跑外管局去做,不过有很多人不做的,最后那个系统也没有警报什么直接换新系统了。新的话,你要确认当时做预收的记录是否在30天内,根据报关单货物出口了。因为只有实际大于30天出口的货物才需要做预收登记,小于30天的要删除。对于你这个情况,你可以看看新系统里面有没有预收注销的条目,如果没有就不用注销了。还有你们公司是保税还是非保税的可能对你的外汇债务债权登记的填报也是影响的,你平时工作时也要把这点考虑进去。

3.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企业版5月份进的预收货款,7月出口已超出30天的预收货款该怎样报告

金额大吗?3000以下就算了 ,比较大或者不放心的话就去外管柜面上做报告,带上:1.情况说明(就是大概讲一下你这笔钱的金额 收汇日期 预计出口日期 没有及时报告的原因等)2. 银行收汇水单原件 复印件  银行申报单原件 复印件(可以去你们开户行打)3.外销合同 外销发票等,去外管填个表登记下 他那边会代你做。 具体可以再打个电话问问外管的人还需要什么材料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企业版5月份进的预收货款,7月出口已超出30天的预收货款该怎样报告

4. 国际收支系统已经申报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需不需要做?

虽然提问过期了,正好看见,就给你答一下,呵呵。
按照你所说的,你确实需要做预收货款报告。因为政策规定,收汇后30天之内不能出口的,必须在收汇后30天内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做预收货款报告,如超过30天没做的,应到当地外汇局补报。出口日期在收汇日期后30天以内的,可以不报。还有问题吗?

5. 贸易公司:美金预收货款一年多没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做预收货款登记,会被处罚吗?

外管局对于预收货或者预付货款的规定:对于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关联关系类型等信息。(以上属于义务性报告,即符合条件就必须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可被降为B类企业,并处相应罚款)

简言之,对于A类的超过30天需要,对于BC类的都需要~网上申报时间为收汇日期30天内,超过30天的需要进行现场申报~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们是A类企业且没有超过30天是不用申报的~

现在外管局不像之前逐笔审核这么严格,现在实行的是总量审核,一般除非你们公司有多次没按照要求申报或者登记,外管局会主动打电话让你们进行现场申请,并说明情况~正常情况下,外管局的这些申报银行也是需要操作的,你们的收汇行应该会主动提醒你们的~

尽量进行网上申报,不要超过30天的申报期,因为如果你们经常进行现场申报,有可能会降级~

不知道是否明白~

贸易公司:美金预收货款一年多没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做预收货款登记,会被处罚吗?

6.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里面的预收报告和延期报告都什么情况下做?

必须在收款之日起30天内做调整,超过30天做不了,要到外管局。
第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 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四) 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六) 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
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外汇局可按下列原则处理:
(1)对于按规定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
(2)对于因逾期到现场报告的,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将报告数据录入监测系统。对于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业务,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 
(3)对于企业报告信息错误且严重影响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可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
3.企业频繁到外汇局现场进行已报告数据的修改或删除操作且涉及金额较大的,外汇局要严格审核,并可根据报告数据变动对总量核查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将存在异常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

7.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版),我要进行 预收货款报告新增,收汇日期是8-21

超过收汇日期30天的要到外汇局现场报报告,收汇的30天之内才可以在网上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版),我要进行 预收货款报告新增,收汇日期是8-21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预收货款报告。
应该做预收货款报告的条件:
收到预收款30内能出口货物,就什么报告都不用做。(做了不多,不做也可以)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需要在收款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预收货款报告。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预收货款现场报告)。
 
注:你说你出口准备其他公司报关,但是收汇是你公司自己收汇的话,收汇和出口没有对应数据在监测系统上你的数据会产生差额,连续三个月总量差额和总量差额率不正常的话企业会被列入重点监测的,
所以最好自己收汇自己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