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事项漏报处理

2024-05-17 12:10

1. 个人申报事项漏报处理

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      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个人申报事项漏报处理

2. 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是什么

一、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是什么1、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定义如下:(1)漏报是报了没有上报完整,而瞒报是隐瞒不报;(2)个人事项漏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等;(3)瞒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等。二、法律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三条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第四条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二、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理有哪些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理如下: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相关法律等追究纪律责任。

3.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4.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

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摘要】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提问】
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

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回答】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不如实报告的。
隐瞒不报的。
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回答】

5.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最易出错事项:1、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学龄前儿童、待业、退休及退休后再就业等情况均要反映;学生的学校发生变化的,需要填报。2、在企业入股实际未出资的工商登记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从今年起,投资入股或注册企业(个体),无论注册资本为实缴或认缴,都要如实报告,不得以“实际未出资”为由隐瞒不报。3、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婚姻状况应以填报日期当天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情况为准。不能以此为借口,说对即将离婚的配偶情况不了解、不报告,更不能觉得难为情不向组织报告。4、子女正在国外读硕士的不管年龄多大,只要是未婚子女不能实现经济独立、不能独立生活的,都应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产、投资、理财等情况都应当如实报告。5、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保管的仍然需要如实、完整报告,少报告因私出国(境)证件1本或出(国)境情况1次即认定为瞒报行为。填报时应由本人填写,如果自己记不清证件或出(国)境情况的,需要自己去查找核对。6、与配偶之间财务独立的既已签署承诺书,应对配偶的情况进行过充分沟通。无论是配偶婚前财产还是现有投资、理财、房产,都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7、凭印象估算房产面积的有的人觉得回家翻房本过于麻烦,于是就凭感觉估算了。中组部规定,漏报、少报房产面积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隐瞒不报。8、 股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的不管是自己炒股还是交给别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等,都应当如实详尽地报告。9、持有股票较多、投资分散的也许有的人觉得自己持有股票数量太多,每支股票数额都不算大,平时工作忙,若都填太过麻烦,自己只需要选填几支数额较大的就可以了。但是不行,漏报、少报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瞒报行为。10、亲朋借配偶名字注册公司的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抽查核实中一旦发现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将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要多注意。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您明白了吗?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6.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

亲您好,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具体方式为: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摘要】
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提问】
亲您好,考察中发现个人事项申报中漏报怎么办,具体方式为:一、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二、处理个人事项申报不属实方法如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回答】

7. 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漏报是报了没有上报完整,而瞒报是隐瞒不报。个人事项漏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瞒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以及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三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
第四条 第一款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

8. 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界定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漏报是报了没有上报完整,而瞒报是隐瞒不报。个人事项漏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瞒报行为主要有: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以及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三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
第四条 第一款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