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托收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

2024-05-06 02:01

1. 简述托收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

简述托收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今天为大家盘点一下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托收简称为委托收款,是出口方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出口方在发货后,准备好发票及其他单据,委托本地银行,要求进口地银行按照发票上的金额或者汇票提示的金额进行付款。
根据是否附有货权凭证,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作用:对进口商极为有利,进口商不需要预先垫付资金,或仅需要垫付较短时间的资金。
特点:属于商业信用,对出口商风险较大。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一般可以用于有过合作经历,但尚待考察的贸易伙伴。

简述托收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

2. 简答题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货款结算方式有哪些?它们有什么不同点?

国际贸易的几种结算方式:
  汇付风险   (1)汇付定义: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买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2)汇付风险表现形式:   ①赊销(O/AOpenAccount):是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进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   ②货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货到付款具体又可以分为寄售和售定两种,在付款时间点上两者有细微的差别,但是都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多用售定方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   ③预付货款: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给进口商的方式,多见方式为预付定金。   (3)汇付风险的防范:   ①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仅和那些资信可靠、经营作风正派的贸易商采用汇付结算方式。   ②在预付货款的交易中,进口人为了减少预付风险,采用凭单付汇的做法。进口人将货款汇付给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单据付款给出口人。因此对进口人来说,比一般的汇付方式多了一层保障,对出口人来说,只要按时交货交单就可以拿到全部货款。   对于预付定金,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或者以起运地到目的港所需运输费用的两倍或者略高一点。这样做,首先预付金并不算多,如果是有一定信用的进口商,这种方式并不会触及其根本利益,从而体谅出口商的苦衷而给予配合;其次,进口商预付了货款,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牵制,即使日后想毁约,也会考虑其预付金而勉强履约。退一步而言,就算进口商到时真的不提货、不付款,出口商还可以降价销售或用其他办法处理,其损失的部分可用进口商的预付金来补偿,最坏结果也可以将货物全部运回。   2 托收   (1)托收定义:collection,根据《托收统一规则》,托收定义如下: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风险的表现形式:   ①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代收行银行风险。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进口商会找借口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还有可能与代收行串通,或者伪造代收行骗取提货单据。   ②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进口商可能会因为进口国的战争骚乱、罢工、未能取得出口许可证、进口国的外汇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这些都属于出口商需要考虑的进口商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   ③财务风险。一旦进口商拒绝付款收汇失败,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权的情况下,也不得不独自承担相关的财务损失。如:货物转售的价格损失;目的港的仓储、提取和保险费等,货物存储时间过长还可能腐败变质;实在不能转售,还不得不承担往返的运费等等。   (3)托收风险的防范:   ①加强对进口商和进口商银行的信用审查。详细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及代收行银行的可靠程度。   ②投保出口信用险以转嫁出口收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扩大出口而以财政资金做后盾,由专门保险机构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证其收汇安全的一种政策性风险保障制度,是一种政策性保险业务,它所保障的风险是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等。   ③多种结算方式结合,预收部分货款以降低收汇风险。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为使代理人有足够的激励去自动选择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就必须在合同的设计中让代理人也承担一部分不确定的风险,并从这种风险承担中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为了确保托收方式下的收汇安全,出口商可以预收一定的预付金,余额用D/P即期的方式收汇。预付金的比例和汇付一样,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为宜。   3 信用证   (1)信用证的定义:letter of credit,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2)信用证风险的表现:   ①开证行信用风险。信用证虽然是银行信用,但是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在一些国家银行的成立不像中国这样严格,并且需要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国外银行的所有权也大多是私有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资信非常重要。进口商会同一小银行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银行联合进行诈骗是完全可能的。   ②信用证硬条款风险。在信用证的规定格式中,有许多的硬性条款,这些构成信用证的基本要素,如受益人、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议付行等,任何一个条款的细微变化都可能给出口商带来麻烦。   ③信用证软条款风险。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或开证行有可能利用信用证只关注单据这一特点设置“陷阱条款”,或称为信用证软条款。   ④单据风险。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首先,银行审单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会把货款付给出口方而不管实际货物是否符合进口方的要求。其次,如果单证可能完全做到一致,就会出现单据不符。对于单据不符包括两种情况,UCP500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无关紧要的不符;二是名符其实的不符。无关紧要的不符是指虽然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不符,却可以视为相符的不符点,这种不符点单据仍可为银行所接受。名符其实的不符,即构成可以拒收拒付的单证不符。包括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单据不符合 UCP500 的规定;单据之间相互矛盾三种情况。该类型不符点单据的后果是开证行解除了单证相符条件下的付款责任,将银行信用证转为商业信用证,也就给进口商提供了拒付的理由。

3. 出口贸易中实际付款方是A,境外收货方是B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摘要】
出口贸易中实际付款方是A,境外收货方是B【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你好!【提问】
您好,请问您具体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呢【回答】
出口贸易方面的【提问】
您可以具体说说呢【回答】
我们是国内工厂,美国A公司是我们的实际付款方,美国B公司是收货方,报关公司说报关单单上的境外收货人必须是付款方,也就是A公司【提问】
那您这边的问题是什么呢【回答】
但是我们的深圳报关公司操作的,报关单上境外收货人都是B公司,为什么武汉的报关公司一定要收货人和付款人一致呢【提问】
您好,这个一般没有关系的不影响的,一般这种三方贸易是很正常的,只要出口申报中的装箱单/发票/订舱委托书以及将来签发出来的提单,报关单还有你收款抬头信息都是保持一致。发票开给付款人的,比如转口贸易的,付款人是买你货物的客户,收货人是客户的客户。不过也看报关公司的具体规定的哦【回答】

出口贸易中实际付款方是A,境外收货方是B

4. 个人境外汇款属于非贸易结算的一种是否正确

个人境外汇款属于非贸易结算的一种。
国际非贸易结算内容包括贸易交往中的各项从属费用,如运输、保险、银行手续费等,以及其他与贸易无关的属于劳务性质的非实物收支,如出国旅游费用、侨民汇款、外币收兑、国外投资和贷款的利润、利息收益、驻外使领馆和其他机构企业的经费、专利权收入、馈赠等,又称无形贸易结算。
特点介绍
国际非贸易结算的特点是不需要组织商品出口,主要以相互提供服务换取外汇,单方面转移通常也是非贸易结算的重要内容。
结算方式
非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非贸易汇款、非贸易信用证、旅行支票、非贸易票据的买人与托收、信用卡和外币兑换等。  1.非贸易汇款结算方式
非贸易汇款是国际汇款业务的一部分,是与贸易项下汇款相对而言的,也是债务人或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境外债权人或收款人的一种委托银行付款结算方式,主要用于资本借贷、清偿债务、划拨资金、无偿赠送和私人汇款等。
非贸易汇款也有信汇、电汇、票汇三种汇款方式,各种汇款方式的汇出、汇人,与贸易汇款的业务做法基本相同。
2.非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
非贸易信用证,是相对于贸易项下信用证而言,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向申请人所到地有代理关系的银行开立的用于结算非贸易款项的光票信用证,主要有外事机构使用的光票信用证和旅游者使用的旅行信用证及环球旅行信用证。
3.旅行支票结算方式
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旅行社为使旅行者减少和避免携带现金的麻烦而发行的一种专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旅行者购买旅行支票后,可以随身携带,用于支付在饭店、商店等的费用和在银行取现。
4.信用卡结算方式
信用卡,作为一种结算工具,在国际非贸易结算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最初的非贸易结算是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后来发展成市场票据,开始以光票的收据进行非贸易结算。现在国际非贸易收支是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主要通过银行对票据进行清算。小量非贸易外汇,也可采取携带自由兑换的货币,到国外兑成当地货币的办法。国际非贸易结算在两国或多国以双边或多边方式进行。不论使用何国的货币,支付时一般均折付当地货币,或将资金存入有关货币的中心地点的帐户。例如汇至伦敦的美元存入收款人在美国开立的银行帐户。非贸易外汇收入,主要来自提供劳务、各种服务,不需要出口商品,所以多数国家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多收汇。中国在争取华侨汇款、旅游外汇和调回私人存在国外资金等方面,订有各种优待办法。非贸易结算可用即期或远期方式。即期票据在提示时即付款。远期票据在提示时先办理承兑,待票据到期时付款。

5. 简述涉外公司代理货物出口销售后,外汇收入有几种结算方法,并且说明每种结算方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的方法: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方法有异地收(结)汇法和全额收(结)汇法两种。1.异地收(结)汇法 这是指受托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销售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办妥必要的手续,由银行在收到外汇货款时,向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受托外贸企业和委托单位分割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如含有佣金的,在扣除应付佣金后,将外贸企业代垫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同时将外汇余额直接划拨委托单位。2.全额收(结)汇法 这是指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全额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受托外贸企业收汇后,扣除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将外汇余额通过银行转付委托单位。【摘要】
简述涉外公司代理货物出口销售后,外汇收入有几种结算方法,并且说明每种结算方【提问】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的方法: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销售外汇货款结算方法有异地收(结)汇法和全额收(结)汇法两种。1.异地收(结)汇法 这是指受托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销售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办妥必要的手续,由银行在收到外汇货款时,向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受托外贸企业和委托单位分割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如含有佣金的,在扣除应付佣金后,将外贸企业代垫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同时将外汇余额直接划拨委托单位。2.全额收(结)汇法 这是指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全额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受托外贸企业收汇后,扣除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将外汇余额通过银行转付委托单位。【回答】
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异地收(结)汇法 这是指受托外贸企业在商品出口销售向银行办理交单收汇时,办妥必要的手续,由银行在收到外汇货款时,向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受托外贸企业和委托单位分割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如含有佣金的,在扣除应付佣金后,将外贸企业代垫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同时将外汇余额直接划拨委托单位。2.全额收(结)汇法 这是指银行在收到外汇时,全额向受托外贸企业办理收(结)汇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受托外贸企业收汇后,扣除垫付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和应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将外汇余额通过银行转付委托单位。【回答】

简述涉外公司代理货物出口销售后,外汇收入有几种结算方法,并且说明每种结算方

6. 2019法考客观题:《国际贸易支付》单选题6.2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以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中国收货人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被他人提走。依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一/42)
    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成本加利润损失
    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C.因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
    2.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订立了服装进口合同,信用证付款,丙银行保兑。货物由“铂丽”号承运,投保了平安险。甲公司知悉货物途中遇台风全损后,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依《海牙规则》、UCP600号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一/41)
    A.承运人应承担赔偿甲公司货损的责任
    B.开证行可拒付,因货已全损
    C.保险公司应赔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
    D.丙银行可因开证行拒付而撤销其保兑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2015/一/42)
    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
    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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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9法考客观题:《国际贸易支付》不定项选择题6.2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一/100)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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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客观题:《国际贸易支付》不定项选择题6.2

8.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4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6、(没有给出原题)
7、错
8、错
9、错
10、错